强制减排才有生意,碳指标按“双轨制”分解
2010-10-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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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天津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对中国未来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给出了更为积极的政策信号,透露《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已基本成熟,争取尽快出台,在“十二五”计划(2011-2015年)开展碳交易项目,以实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 45%的约束性指标。
会场同时设置了数场有关中国碳市场发展的边会,但与会讨论嘉宾对碳交易是先行业还是先地区进行试点,莫衷一是。
自愿减排谁来买单
发改委积极释放出在“十二五”计划开展碳排放交易信号。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孙翠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天津会议“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在行动”的边会上透露,目前发改委正在制订《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并表示,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探索碳排放交易,结合低碳试点工作,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交易制度和监管体系等。
“通过调研和探讨,我们认为市场机制应当是气候变化的工具和手段之一,完成中国政府承诺的2020年碳排放强度下降的目标,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孙翠华说。
“但开展自愿减排交易,谁愿意出钱呢?”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副总裁黄杰夫对南都记者说。
在黄杰夫看来,要进行碳排放权交易,国家必须有碳排放的总量控制,根据总量对各个企业、各个地方分配强制减排量。有了总量控制才能有成本和价格,才能通过最低的成本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进行市场交易。
而中国现在还没有确定减排总量,因此还不具备进行交易的基础。在开展碳交易方面,已经在北京、上海和天津建立了三个碳交易所,开展自愿减排的碳交易试点。
黄杰夫坦言,自愿减排以企业社会责任和个人觉悟作为交易前提,技术条件虽已基本具备,但在缺乏总量限制激励的情况下,需求十分有限。
按区域或按行业分解碳指标
但强制不可能就大面积铺开,只能是在行业或者地区先试点。“全球范围内,电力行业都是各国碳排放的大户,无论是欧盟,还是美国,强制减排都是先拿它开刀。”黄杰夫表示。
不过,黄杰夫也指出,不同于美国和欧洲,中国的电力企业在开始碳交易以前,煤、电、天然气和石油的真正的市场化交易还没有出现,因此,就交易本身,还需要大量的能力建设。
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邹骥持有相同观点。他表示,未来发展碳市场,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法就是引入“双轨制”,根据实际情况,对碳指标分别进行行政区域和行业的分解。
为什么要实行“双轨制”?邹骥认为,按照行政区域来分解减排指标,就意味着碳市场被地域分割了,比如上海的指标很难卖给江苏,交易所也只能做本地交易。这就成为了发展统一开放的碳市场的先天不足。
邹骥进而表示,如果按照行政区域和行业的分解,比如像电力、石油化工这些行业可以剥离出来,进行垂直型管理。像哈尔滨电厂就可以和南方电网来做交易,这样交易机会可以多一些。这样从指标分解上做文章就可以为国内碳市场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邹骥称,这种双轨制,相当于一部分仍然通过行政区域分解指标,一部分则仿照欧盟这样通过市场来分配。尤其是像电力、石化等集中排放大户,因为行业本身和行政区域关系实际上也不是特别密切,所以可以通过行业来分解指标。
而一些如建筑、交通等基建行业,由于和地区发展政策、规划密切相关,政府介入程度较大,所以可以通过地方政府来分解指标。
声音
“电力行业试点时机尚不成熟”
电力行业被普遍认为是中国碳交易市场试点的最好突破口,但在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蒋莉萍看来,实施起来还有诸多困难,分行业试点时机尚不成熟。
蒋莉萍认为,鉴于目前中国并没有一个完善的电力市场,因此,需要考虑如何协调电力市场和碳交易市场。电力行业的发展空间未来十年还要翻番,是一个扩展性市场,碳是二氧化碳减排,是收缩性市场,这两个市场如何对接需要充分考虑。在市场交易机制设计中,不能对电力行业的发展产生根本性制约。她同时例举一个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9.5亿千瓦左右,人均用电量2700千瓦时,仅相当于2007年世界的平均水平。十年内全国的发电装机容量将翻番达到17亿千瓦。
对此,蒋莉萍表示,电力行业碳交易试点的指标分配和机制设置中,必须体现客观性和公平性。她认为,大规模的市场化改革还没到时候,但肯定是必然方向。(南都记者 龙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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