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陶瓷网讯 (驻山东记者 柴刚 报道) 近日,由淄博市制定的山东省地方标准《煤气发生炉技术改造规范》通过了专家审查。据了解,这是淄博市继2008年制定《燃气建筑陶瓷辊道窑节能技术改造规范》由国家备案并公布实施后,又一次单独制定的地方标准。
该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淄博市能源监测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淄博市能源监测中心了解到,淄博市是山东省煤气发生炉设备制造基地又是煤气发生炉使用大户,企业在使用煤气发生炉过程中常常出现能源、资源的大量浪费以及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该中心技术人员向记者介绍,如果通过技术改造,仅淄博市可节标准煤50多万吨/年,减排含酚废水200多万吨/年,年直接经济效益可达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