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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圣象木地板售卖“跨年混批”存货事件被曝光,在家居建材行业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财联社消息,今年6月,上海消费者孙女士在上海红星美凯龙沪南店圣象门店花费近30万元购买的木地板,7月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明显色差和拼接缝隙过大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安装,且板材生产日期与板材上标记的日期并不一致,日期横跨2024至2026三个年份,涉及多个具体日期。孙女士据此认为,商家是将“多年存货”充当新货销售。再次向商家指出情况之后,对方表示可全额退款。

(图源:创业板观察,侵删)
此次事件,将公众焦点引向了圣象母公司大亚圣象的库存问题与建材类产品库存“混装混发”问题。
实际上,关于“瓷砖不同批次/色号/型号混在一起发货或铺贴”引发的消费纠纷,也是瓷砖行业消费端最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

瓷砖批号不一致
商家退定金2500元
2026年,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梧田(三垟)市场监管所接到一起瓷砖消费投诉。消费者在辖区内某瓷砖店订购了一批瓷砖并支付定金3000元,到货后发现与店内订购的存在明显色差。消费者找商家解决问题,却被以"瓷砖属于定制货物,一经出货概不退定金"为由拒绝处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消费者无奈之下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求助。
经执法人员核查,消费者反映的瓷砖色差问题属实,且商家发货的瓷砖批号与消费者订购时的不一致。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不同批号货物存在色差的情况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最终在调解下,消费者主动提出愿意承担定制的运费部分,商家同意退回定金2500元,双方达成一致。
这被认为是一起典型的“批号不一致”型纠纷,商家为避免库存积压,将非订购批号的瓷砖发出,虽然产品本身可能并非质量问题,但因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石多面”瓷砖随机混包
五款纹理变一款
据石家庄新闻报道,前段时间,石家庄市民冯女士为装修选购瓷砖时,被本地一家品牌瓷砖门店的一款浅色瓷砖吸引。样板间里展示铺贴效果五款纹理错落交织,她又专程去已装修完的邻居家中实地感受,整体效果令她心动,次日便缴纳了定金。
然而,铺贴完成后,冯女士发现自家地面呈现出的纹理效果与门店样板间及邻居家截然不同,原本期待的五种纹理效果,变成几乎清一色的单一纹理,只有零星几块不同花纹"点缀"其间。
对此,经销商解释称,该款瓷砖系厂家设计的“一石多面”产品,五种不同纹理并非一个组合,出厂时随机混合打包发货。“您家刚好分到了以某一纹理为主的批次,并非质量问题。”若客户有指定纹理比例或全套组合需求,需在订购时特别注明,否则厂家默认随机配送。
冯女士对此表示难以接受“销售人员从没提醒过我还有‘随机’这一说法。”她要求商家将已铺贴的瓷砖全部铲除,重新铺贴纹理齐全的产品,并赔偿施工等连带费用,经销商则因全额返工成本过高无法满足重铺诉求。双方诉求差距悬殊,沟通协商陷入僵局。
经过调解,最后双方同意各退一步,经销商愿意在原补偿基础上再提高一定补偿金额,冯女士也认可“单色亦有单色的韵味”,接受方案并放弃铲除重铺。

不同批次色差有问题+货不对板
消费者投诉“退一赔三”
从消费者投诉平台获悉,2026年5月17日,一位消费者向佛山市某瓷砖企业购买某品牌瓷砖用于家装,收货时当场验收发现货物破损共计36块。经与商家沟通,商家于5月28日明确承诺补发破损瓷砖,但截至6月12日仍未履行补发承,导致拖延装修工期,造成额外误工损失。
更严重的是,瓷砖铺贴完成后,消费者发现已贴瓷砖存在严重色差问题,不同批次、不同区域的瓷砖颜色差异明显;同时核对产品包装与标识时发现:实际收到并铺贴的瓷砖并非约定的品牌产品,而是其他品牌生产的产品。
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严重的货不对板、以次充好行为,已涉嫌欺诈消费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据此向平台投诉,请求依法责令商家履行补发承诺,并支持“退一赔三”的诉求。
这是这些案例中最严重的一起,不仅有跨批色差,还涉及品牌货不对板。该案例为消费者单方投诉陈述,具体责任认定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但它揭示出的“库存杂发+品牌混发”风险,值得全行业警醒。

子母砖墙地色差
法院调解划分责任
7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和瓷砖色差相关的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显示,2025年9月,被告因房屋装修需要在原告经营的瓷砖门店订购瓷砖并支付定金。原告按约供货后,被告完成全屋瓷砖铺贴。施工结束后,被告发现所购子母砖存在色差,墙地面瓷砖颜色不一致,由此引发后续货款争议。
原告认为已按约供货,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7668元;被告则主张商家未提前告知瓷砖存在色差风险,拒绝全额付款并提起反诉。

(图源:盐池县人民政府,侵删)
盐池县人民法院启动先行调解后,办案法官客观划分双方责任:经营者在销售建材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风险提示和告知义务,未向消费者释明子母砖可能存在色差等产品特性,是引发本次纠纷的主要原因;消费者在收货、验收环节疏于审慎核查,未在铺贴施工前核对瓷砖外观、颜色,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双方对责任认定均表示认可,自愿作出让步,被告当场付清全部剩余货款,纠纷圆满化解。

12000元订购的瓷砖有色差
商家补偿888元
近期,福建泉州德化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一起消费者反映瓷砖色差问题纠纷的案例。消费者黄先生在某建材店消费12000元订购一批瓷砖,收货后发现瓷砖与样品存在色差,而商家仍要求支付尾款,双方协商不下,请求调解。
当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了解,涉事部分瓷砖已完成铺设,且商家现场承认瓷砖确实存在色差问题。经过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商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888元,黄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例,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若消费者选择退货或换货,商家应承担运输、搬运、重新铺贴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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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瓷砖行业从业者深思的是,为什么”库存混装杂发”案例频发?把这些案例放在一起来看,可以发现这并非偶然,而是行业深层矛盾的集中爆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底层原因:
第一,瓷砖行业库存高压下的“去库存”冲动。
2026年瓷砖行业没有迎来期盼中的回暖。从瓷砖企业点火复产的进度来看,各大瓷砖主产区节奏缓慢,时间已经来到8月份,不少产区开窑生产线却寥寥无几。有的企业给出的核心原因是:“库存高企”,不敢点火开窑。

当前部分企业库存结构极不合理:大量传统规格、老旧花色、低端产品占比过高,而优质产品库存不足,形成“客户想要的砖没库存,库存的砖没人要”的畸形格局。经销商同样面临此类问题,门店库存积压严重,传统爆款产品滞销,新款产品不敢上新,现金流被大量库存牢牢套死。
在巨大的库存压力和现金流紧绷下,导致部分经销商选择将不同批次、不同色号的库存混合发货,优先消化老旧库存,这正是上面案例中“批号不一致”“跨批色差”的诱因之一。
第二,生产、存储、运输环节的色差“天生存在”。
瓷砖经由高温烧制而成,与原料配比、温度、工艺等环节息息相关。窑炉内不同区域的温度、空气环境存在细微差别,同一批次、同一型号的产品也可能会出现部分砖面颜色不一。除此之外,部分厂家生产标准不严格,缺乏完善的色差检测流程,未对出厂瓷砖进行颜色筛选就直接发货,这也是导致瓷砖有色差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一石多面”等产品设计与销售告知的错位。
石家庄冯女士的案例揭示了一个特殊矛盾:“一石多面”是厂家为了追求自然仿石效果而做的设计,五种不同纹理并非一个固定组合,出厂时随机混合打包发货。这本是产品设计特性,不属于质量问题。

但问题在于,销售环节是否尽到了充分的告知义务?冯女士案例中,经销商未主动提示“随机发货”规则;银川盐池案例中,经营者未向消费者释明子母砖可能存在色差等产品特性。这种“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原本合理的工艺设计变成了消费纠纷的导火索。
值得留意的是,虽然这些瓷砖消费纠纷案涉及的金额不大,但为瓷砖行业与消费者同时敲响了警钟。
对于经销商而言,批号一致性是底线,告知义务是法定要求,任何“混批混发”“借牌发货”都可能将去库存的短期行为演变为长期信任危机;对于消费者来说,将“批号一致”写入合同、收货核查、铺贴前预排板,是避免色差纠纷最有效的三道防线。

透过这些个案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因果链:瓷砖行业深度调整导致库存高压,经销商在去库存冲动下降低合规标准,最终集中引爆消费纠纷。
然而,“去库存”与“保合规”并非对立关系。头部品牌近期频繁强调的“店效倍增”“5A新国标”“全场景解决方案”,本质上都是在寻找合规前提下的增长路径。而一些品牌为消化库存而牺牲告知义务的短期行为,看似回笼了资金,实则透支了品牌信任,流失的市场份额远非库存价值所能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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