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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公布了2012年第四季度存在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名单,15家企业因拖欠员工工资、使用童工和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被曝光。其中,欠薪问题最为突出,共有1093名员工工资被拖欠。
年年出重拳治理欠薪,欠薪事件依然禁而不绝,可见已成为顽症痼疾。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总有资金困难等多方面的理由,但是根源都是“心”的问题,是一种无视法律法规和劳方合法权益的主观故意行为。
对于欠薪问题,国家既有行政处罚的规定,还有恶意欠薪入刑的法律,这不能说不严厉。可是为什么仍然有这么多企业不被约束,依然顶风而上呢?还是少一些盲目抱怨,从现实中找出答案。
东莞市每季度都有一次例行检查,对于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纪律法规单位通报曝光,要求限期整改。但是拖到年底也没有改好,第四季度除了欠薪逃匿有所减少外,最为突出的欠薪现象并无改观。
只是一纸通报,涉及不到企业的实际利益,对欠薪并没有什么约束力。本来对企业就无足轻重的最高2万元处罚措施不落实,诉讼之路成本高、时间长让受害人望而却步,欠薪企业自然就“稳坐钓鱼台”了。只有逼出跳楼、自杀和群访等极端恶性事件才肯就事论事处理一下,个例解决不了普遍问题,甚至都不能让个例企业“下不为例”。
这就不难看出,欠薪企业之所以积习难改,是因为公权力的作为不力。“力不足”是因为“心不余”,所以表现出对法规政令、职权责任和弱势群体正当权益的傲视和冷漠,当和尚只管机械的举锤,至于是不是撞到钟、是不是把钟撞响就不管了。
这种执政执法之态,还能幻想欠薪企业“船到桥头自然直”吗?根治“欠薪”顽疾,必须首先从解决承担“执政为民”“执法为民”职责者的“欠心”问题做起。
如果他们都有了对法规政令的敬畏之心、对职责权利的责任之心、对人民群众的怜悯之心,让“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占据“心”的主要位置,就不会有推诿甚至扯皮的应付了事,就不再做只为上负责不为下办事的表面文章,就会想出应对“欠薪”顽疾的锦囊妙计,就能给生存在最底层的员工民工提供直接便利快捷有效的帮助和服务。抱着对国计民生满腔热情的“全心全意”对待“本职工作”,“欠薪”碉堡就不攻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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