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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惟亲与避亲制度,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两种截然不同的用人理念。笔者两次创业,亲身体验了两种制度的优劣,感触颇深。
第一次创业是在海南三亚创业办饮料厂,当时正赶上海南建省并成立经济特区,抱着捞世界的梦想,于1988年停薪留职,从江西一地方国营企业跑到海南三亚,受父辈之命,与张氏家族成员共同创办了一家饮料厂;第二次是1998年,南海市樵东高级墙地砖厂转制创办樵东公司,转制前笔者属这家镇政府独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董事、副总经理,分管生产技术工作,在当时成功中标收购樵东厂的陶瓷行业窑炉大王、现蒙娜丽莎集团董事长、总裁萧华和泡沫包装大王、现蒙娜丽莎集团副董事长霍荣铨两人的邀请下,原樵东厂有三位正副总经理(笔者为其中之一)也成为股东,共5位股东一起接管了西樵镇镇政府这家企业,更名为“佛山市樵东陶瓷有限公司”。
两次创业当老板,相差10年,都是私营企业,所不同的是,前者是家族企业,长辈是幕后真正的老板,晚辈只是名义上的老板。任人惟亲是用人的制度底线,从法人代表、正副厂长、采购、财务、后勤、仓管、销售、工序员工等都是家族成员和远方亲戚、老乡,均沾亲带故。当时甚至约定,不是亲戚和亲戚介绍的老乡不接受。后者是非家族企业,避亲是铁律,股东签订合同时,就规定股东亲属、亲戚不能在自己企业工作,也不能与自己的企业有供应业务关系。如果之前存在这两种现象,那么,有股东亲属、亲戚关系的,于股东合同签订7天内办理离职手续;有与企业供应业务往来的,在半年至一年内中止供应业务关系。
当时,5个股东中只有两位股东有亲属、亲戚在自己的企业工作,一位是当时的法人代表、总经理的远方亲戚在财务部工作,为带头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总经理很快就说服这位远方亲戚于两天内办理了辞职手续;另一位是笔者的太太,把她辞退还真不容易,她当时是樵东厂的产品设计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她是因为要嫁给笔者才放弃原来工作环境、待遇都不错的四川O八一研究所的工作和国家干部的编制,放弃陪伴在父母身边的机会,经两地人事局干部商调来到南海西樵小镇如此偏僻的工厂工作的。在股东签订合同的当晚,笔者压根儿不敢把股东会的这一决定告诉她,这样突然的决定,意味着她从四川商调来南海西樵工作不到5年就下岗失业了。直到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笔者不得不鼓起勇气告诉了她,并陪她到樵东厂办理了退职手续,几万元的补偿费就把她的干部编制和几年工龄给卖掉了。当时,这种现象在内地是任何人都无法接受的。笔者因为自己成了股东,而让一位有着专业背景、年轻的太太下岗失业,一直以来都内疚不已。好在太太理解,没有因此激发矛盾。
两次创业当老板,期间在打工用人方面的经历,产生了很大的反差与对比,惟亲(惟本),亲情纠葛,导致拉帮结派,互不信任;避亲,铁面无私,让管理干部能够大胆管理,让员工明白:加薪、升职没有沾亲带故的“关系”所依靠,而有的只能是自己的能力和业绩。
第一次创业,基于为家族共同致富考虑,也基于家族成员低廉的管理成本,故人员绝大部分是家族成员。没想到创业开始就产生矛盾,长辈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晚辈与晚辈之间为权力分配、工作分工等明争暗斗,由不服到怨言满腹、到矛盾激化、到互不信任。好不容易把企业办起来,以为一旦企业生产、销售走上正轨,矛盾就会自然减少,但事实上恰恰相反,矛盾越来越严重,长辈之间互相猜忌,对晚辈也失去了信任,总认为自己投在工厂的钱不亲自监管就不安全。长辈对家族成员的职务安排、工作分工不是依据能力的大小,而是谁能代表长辈各自的利益就安排谁,以致晚辈们形成不同的派别,不到30人的创业队伍,不是齐心合力办好厂,而是勾心斗角,搞起政治斗争来。最后,不但大家的利益受损,而且亲情关系也受到伤害,甚至像结了仇似的。长辈们认为投资办厂看不到赚钱的希望,晚辈们认为付出青春、汗水甚至心血,且不说功劳、苦劳,得到的反而是长辈们诸多的抱怨和指责,“双输”成了必然的结局。在矛盾重重、经营陷入困境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不停业整顿。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人生不经历是不知道烦恼、痛苦是怎么产生的。无奈之下,笔者只好离开三亚家族工厂,只身一人来到广东佛山,进入陶瓷行业,恢复打工身份,从零开始新的人生征途。
安排家族成员在自己企业的弊端深深植根于笔者的内心,笔者发誓从此不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在自己身上。到广东佛山后至今,还真的从未介绍老家任何一个亲戚包括笔者的弟、妹到自己企业工作。一直以来,笔者认为坚持这样的观念是正确的。这也许是“小我”的行为。但经历告诉笔者,这种“小我”的行为,至少减少和避免了因为帮亲戚安排工作、调整岗位、加薪升职以及亲戚与同事发生矛盾时的处理与协调等诸多方面而产生的烦恼,自己可以求得清静与安乐。
1991年6月,笔者从海南三亚来到佛山南海,最初借宿在南庄乡某陶瓷厂一高中同学的宿舍内,在他的帮助下,笔者于第9天在南庄乡某陶瓷厂找到了一份工作。鉴于笔者设计的产品很受客户欢迎,该厂厂长及管理干部对笔者非常器重与关照,在工厂宿舍紧张的情况下,给了笔者一间10m2的单人宿舍居住,且与南庄乡本地的大学生、干部享受同岗同酬待遇。笔者是进入该厂唯一一位享受单人宿舍和与本地人同工同酬外来工。当时南庄乡创办该厂时曾有一条制度:非南庄户口的员工,同样岗位、职级,只能享受本乡本土员工80%的工资和奖金。
因为这样的薪酬制度,外地员工(几乎都是专业技术人员)时间不长都纷纷离开了这家工厂。笔者也于6个月后辞职,来到了一江之隔正在筹建中的南海市樵东高级墙地砖厂,即蒙娜丽莎集团的前身。
到了樵东厂,笔者一干就是20年。从樵东厂筹建、转制、到成立蒙娜丽莎集团,20年来笔者之所以未离开过,有三个原因:一是时任西樵镇镇长、现佛山市国土局党委书记潘念礼接见笔者时的一番话;二是笔者第二次创业当股东;三是从镇办企业到转制后的樵东公司、乃至现在的蒙娜丽莎集团一贯延续的避亲制度。
20年前即1992年4月,笔者到西樵镇樵东厂筹建处应聘,得到了潘念礼镇长的接见,在谈到同工同酬制度时,潘镇长当即表明态度:“过了西樵大桥就是西樵人,绝对一视同仁。”提到南庄一些陶瓷厂用人惟亲、惟本的现象,潘镇长对笔者说:“我给你保证,樵东厂从筹建到建成,镇政府任何干部的亲戚一概不允许照顾。”就是潘镇长的一席话,让笔者毫不犹豫地来到了樵东厂筹建处工作。事实证明,潘镇长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外地人与本地人同工同酬,镇政府没有一个干部有安排亲属、亲戚到樵东厂工作的。由此,笔者便铁了心留在樵东厂,从此断了跳槽去其它企业的念头,即使有人出很高的薪酬,笔者也从未动摇过。
由于笔者第二次创业当股东,在签定股东合同时,把避亲制度作为重要条款写了进去。这一避亲制度,与笔者在三亚宏达饮料厂、南庄乡某陶瓷厂的惟亲、惟本制度是完全不同的用人理念。避亲制度为樵东公司2002年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更为2003年避亲制度全面推行奠定了基础。
2002年樵东公司体制改革,主要是把股东身兼数职的岗位让出来,由职业经理人担任。笔者受董事会委托出任公司体制改革小组的组长,带头辞掉了生产技术副总经理、进出口公司佛山蒙娜丽莎公司总经理、研发部经理、策划部经理等职务。当时,在公司内部公开竞争上岗的正副总经理岗位共有11个,经过群众评议、演讲、董事会讨论等程序,最终从公司内部产生的11位职业经理走上了中高层管理岗位,其中最年轻的一位是大学毕业到蒙娜丽莎公司工作只有两年时间的一名25岁的年轻人。
考虑到一些管理干部的亲属、亲戚在公司工作,导致管理干部之间的互相碍于情面难以管理, 2003年4月,避亲制度由股东层面开始推广到了管理层,所有在职管理干部,除夫妻双方都担任管理干部外,其亲属及亲戚一律予以辞退,此轮又有169名员工因此离开了蒙娜丽莎。这种避亲制度,当时引来不少社会议论,有赞的,有贬的,政府、媒体、同行议论纷纷,更有甚至受到知名学者如温元凯的批评。总之,蒙娜丽莎的避亲制度一度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惟亲与避亲,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用人理念。盘点佛山诸多民营企业,任人惟亲的企业,有失败的,也有成功的。失败如兄弟或父子共同创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产生矛盾、分歧,最后分家,成为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成功如夫妻搭档的企业,一个任董事长,一个任总经理,各负其责,配合默契,生意越做越红火,成为行业的典范。
推行避亲制度的企业,同样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蒙娜丽莎也许是个案,一开始就推行避亲制度,连财务部都没有一人是股东、高管的亲戚;四位股东发起人,合作了20年,合作这么长时间,是陶瓷行业少有的;但行业也有推行避亲制度不成功的企业,往往是股东、高管自己不能严格执行甚至带头破坏所订的制度,令制度成为“花瓶”。
惟亲、避亲与否,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不同企业有不同的选择,也可以两者结合。但笔者的经历更倾向于避亲制度,认为避亲制度更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更有利于企业招人、用人、留人和凝聚人心,更有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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