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115-2002
装修公司进入家中施工十多天后,主人表示“不满意”,施工队却认为自己是按“说好的样式”施工的。由于没有书面协议,双方就此闹“僵”,这位女士也因为家中留下了一个“胡子”工程而有家难归。
据李女士说,今年2月,她托朋友找了一家装修公司,准备装修自己的旧房子,“装修公司的人说3万元给我包干。”随后,双方口头说好了一些装修细节。因为是朋友介绍,所以就没有签合同,而且李还交了8500元订金。2月19日,装修公司的人开始施工。
“装修没几天,我就发现装修的实际样式与当时承诺的不一样,他们说好要给我做的是‘上档次’的装修,结果给我的都是很一般的装修材料,一些瓷砖的质量还很差。”李女士告诉记者。
为了装修房子,李女士和女儿住到了亲戚家,“现在房子被他们弄成这样,我是有家都不能回了。当时又没签合同,我现在该怎么办?”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该装修公司负责人潘先生。潘说,自己是被迫停工,因为李女士及其家人并有没就装修风格等问题达成一致,“事先说好的装修样式他们现在又不满意了”。
针对这一争议,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装修市场上,有各种材质不同的装修材料,装修样式也多种多样,为避免事后扯皮,装修前一定要拟出一份双方都认可的合同,其中应列出装修的具体事项,好让双方意见不统一时有据可查。(韩露 宋佳佳 王霍 王颖)
- END -
您可能喜欢: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没有更多评论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