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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山区法院重拳出击,对毗邻张博路复线的3家企业所用的直燃煤工业窑炉进行了强制拆除。
今年初,博山区环保局依法向博山区法院行政庭递交申请,申请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改烧清洁原料的17家违法企业的工业窑炉进行强制拆除,行政庭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组织听证,按规定期限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如期张贴了公告。期间,行政庭的法官无数次深入被执行企业,了解企业状况,督促其尽快尽早自行拆除,经过大量的前期工作,不少企业已认识到不能为了一个厂的小利益而不顾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的大利益,并已开始自觉拆除。但仍有极少数企业心存幻想,迟迟没有履行义务,在此情况下,该院领导决定对其中3家企业予以强制拆除。
为了保证此次拆除顺利执行,院长李建国部署指挥,在拆除中,从行政庭到法警队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文明执法,行动迅速,在行动中特别强调注意保护被执行人除窑炉外的其它财产,避免给被执行人造成额外损失。由于计划严密,措施到位,整个强制拆除行动仅用时不到3个小时,便顺利将3家企业的窑炉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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