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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微友在微社区报料,云浮陶瓷经销商陈小姐,于2014年7月份和当地的出租户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租约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租期3年,租赁地点为云浮都扬新区原都骑水泥厂(春汇加油站对面)。为此陈小姐投入资金搭建展厅、整理仓库和装修了员工宿舍。近期该地段被政府征用。出租方在3月5号,来找陈小姐提出要终止原合同,再签个临时合同。在原合同十三条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拆迁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有关乙方的赔偿事宜,由乙方和征地方协商,与甲方无关。为止,陈小姐没有答应出租方的要求。
出租方在洽谈无果情况下,于3月6日向警方报案称其电器设备等丢失,要求承租方搬迁,但由于没有相关证据,警方不予受理。3月7日,承租方叫人把陈小姐的员工宿舍和仓库封闭。因为仓库的被封,对陈小姐的生意造成的很大影响,为此,陈小姐有多家年前下单的客户退单,金额达3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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