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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租房分配最大的亮点就是申请年龄由以往的25岁放宽至22岁,这是考虑到新就业大学生的需求,他们大多刚入职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是高新区从业的主力军。”在济南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近日,高新区首批1854套房源作为申请分配试点正式展开配租工作,相关的保障标准也已于近期出台,极大地激发了市民的热情。12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济南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几天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十分忙碌,有时候一天能够打进几十个电话,“一个电话刚挂了,另一个就来了”。
四类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济南市的相关保障标准,高新区对于公租房申请范围进行了规定。根据《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高新区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高新区申请公租房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是高新区常住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22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在高新区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险的务工家庭;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属于高新区注册纳税企业,在高新区有工作单位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
除了符合上述要求外,要想获得公租房,申请人员和家庭还必须满足住房困难条件。该标准为:申请人具有高新区常住户口的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具有高新区常住户口年满22周岁的单身、外来务工家庭、外来单身职工和引进人才住房困难标准为在本市市区内(不含长清区)无住房。记者了解到,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租金两年一调整
记者了解到,高新区公租房分配标准为:引进人才和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或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原则上配置二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含)以下的原则上配置一室户住房;单身职工住房配置多人合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至于租赁期限,《通知》规定,申请单位或申请家庭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的租赁期限1次最长5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申请单位与申请职工签订的租赁期限应根据劳动(聘用)合同年限等因素确定。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与引进人才签订的租赁期限按租赁合同约定确定。
对于申请人最关心的租金问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按照同地段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交纳,其他申请人及家庭按照同地段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交纳。依据市场租金价格变动进行调整,公租房租金定价以两年为一个调整周期。
两大项目即将投入使用
据工作人员介绍,高新区作为全市最早开展公租房工作的区域,率先开展了公租房的建设工作。目前高新区建设的3处财政投资的公租房共占地155亩,总投资6.5亿元,已投入3.7亿元,共计4275套。目前,孙村南区、沁园新居已基本竣工即将投入使用。
孙村公租房项目是济南市目前建设进度最快的一个公租房项目,由孙村片区旧村改造安置房改建而成,紧邻居民安置楼,总占地80亩,建筑8.47万平方米,共17栋楼房,设有三种户型共708套,其中80平方米户型360套,120平方米户型312套,160平方米户型36套。目前已有8栋楼房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其余楼房也将在今年年底前通过验收,全部改造完后将有2544间公寓式集体宿舍,预计可安置5000名单身企业职工入住,目前已有不少企业表示将考虑帮企业职工申请入住该处公租房。
据悉,除孙村片区之外,高新区还开工建设了沁园新居和出口加工区两处公租房项目。其中,沁园新居公租房是济南市首批开工建设的公租房,规划建设5栋11层住宅楼,共558套,可满足2000余人居住。根据目前的工程进度,本月中旬即可竣工,交由质监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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