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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作家和业余作者稿酬刻不容缓

2012-10-24 来源:中国陶瓷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建华 阅读: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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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读罢10月15日《广州日报》一篇《作家生存状态引关注 大多作家收入不如白领》的报道,令人“泪奔”及叹息。感触颇深。

    报道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其高达750万元的巨额奖金,仅够在北京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虽然莫言曾以345万元的版税收入,登上2006第一届中国作家富豪榜的第20位。但是,当今的大多数作家是否能够像当年的鲁迅一样,凭借稿费在北京买下一座四合院?

    我国大部分作家,生存状态堪忧。虽然现在有的作家一年收入远超1000万元,而有的作家辛苦一年挣不到10万元,还有作家全部存款不足5万元。绝大多数作家收入比不上公司白领。作家沙漠舟去年因病去世之前,他最穷时,一天只能吃一个馒头。作家洪峰曾因窘困乞讨街头。如果是专业作家还好一些,因为可以在作协领工资。如果只靠稿费生活,大多数作者依然处在清贫的状态。

    笔者读完整篇报道,才了解作家当前的生存状态。因为本人并非专业作家, 也很少与他们交流, 所以很难作出评论。

    笔者长期从事业余写作,也当过报纸的总编辑,对报社编辑、记者、通讯员(业余作者)的稿费标准制订及发放作出过规定。

    一是首先要尊重作者的脑力劳动,写稿的人一律有稿酬。同时规定,稿费必须在文章刊登后即日发出,以表示对作者的尊重与关心。

    二是每千字150元(笔者曾任总编辑的一份企业报规定)。为鼓励多写短稿,无论写的多短的简讯,最低发给20元。对于好稿(由总编辑决定) 无论字数多少,另加100元至300元的奖金,一方面鼓励写好稿,另一方面又可避免个别作者为多拿稿费把短稿拉长。

    现在有些企业报不给作者发稿费,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好。这与他们经常闹“稿荒”有好大关系。

    但即使按千字150元的企业自定稿费标准,业余作者的“收入” 一月也就三几百元,而且不是每篇稿子都能用,用不上的稿子变成“无效劳动”,很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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