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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林书豪在NBA开始璀璨夺目时,无锡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早于2010年即已申请注册了林书豪的中文商标,虽然其时林书豪尚未在NBA真正崭露头角。这种商标抢注行为,其根本目的就是“先卡位,再转让”。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如果其倾向于“商标捷径”,依照其内在基因相通的原理,可以推而断之,其捷径思维极可能同样贯穿在企业的技术、管理、销售和财资等多个环节。而在这种捷径思维的主导下,企业往往过度关注短期的投机收益,而缺乏中长期的战略安排。在如此短视的思维之下,企业中长期能否存活都是问题,更遑论打造真正的名牌企业。——财经评论员 杨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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