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愧对权力
2006-07-21
来源:陶瓷周刊
责任编辑:白秀芬
阅读:1534
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抑或是社会主义国家;亦不论是政治领域、军事领域,抑或是经济领域,权力从来就是个令人着迷的“魔术棒”。谁掌管它,就意味着谁处在社会的支配地位。
我国陶瓷行业经过20多年快速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同时也使一批陶业老板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成为了一时的“翘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权力欲望的膨胀,某些老板们开始对“权力”进行重新定义。
然而,不同的人群对权力的理解不同,对权力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感受当然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在某些人的眼里,权力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权力就是利益的支配权。
于是有陶瓷生产企业对应付给原材料供应商、陶机装备供应商等的采购款项“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将供应商牢牢套住,动不得分毫。供应商想要将原材料或陶机的款项要回去,你得继续供应,否则门都没有,倒象是债主欠了陶企老板似的。
前不久,更有某企业老板出台了“只罚不奖”的“企业制度”。该制度中只强调员工加班是工人应尽的义务———每人每天加班不得少于2小时,而支付给工人的加班工资仅是折算成日常工资的50%(按《劳动法》规定,企业要求工人正常工作之外的加班,其加班工资按150%支付)。如果没有按时完成老板交付的加班任务(计件工作量),还要折扣一天的工资。按此“霸王条款”折算,不良老板根本就没有支付加班工资,说不准工人辛辛苦苦帮老板加班加点打工一年,到年底结算还要倒欠不良老板的“伙食费”。
毋庸置疑,陶业某些不良老板心目中的权力,就是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地剥夺他人劳动成果及工人的剩余价值。
如果权力不再讲究职责,只要权利而不尽责任,那么“权力”的逻辑只是强盗的逻辑,企业“规章制度”肯定是霸王条款。
当然,企业老板对自己的私有财产拥有绝对的支配权,然而,他人专利权益、他人的货款、工人工资及劳动权益等都不是老板私有财产。老板凭什么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予人。古人有训,“己所不欲,匆施于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国家才能走向民主富强!我们的陶业才能走向规范和创新,老板才能为自己、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愧对权力!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