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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以集团品牌“佛莱明哥”命名的股份制销售有限公司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重庆注册成立,这标志着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在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落地生根。这一营销模式通过股权的纽带形式将营销人员的责、权、利与销售公司的经营业绩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将营销人员由原来纯粹的“打工仔”一下变成了公司的股东,使其产生一种利益相关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2006年伊始,涪陵建筑陶瓷集团就提出了“以品牌促营销、以营销提升品牌”的品牌营销新思路。一方面以品牌的感召力来拓展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以市场对产品的良性反馈、以消费者对产品的口碑传颂来更进一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致力于打造一条“以产品为基础,以服务为形象”的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的品牌营销的阳关大道,使“佛莱明哥”的品牌家喻户晓。
即使有再好的营销理念,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被人为的扭曲了,那也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涪陵建筑陶瓷集团的决策层也清醒的认识到,必须要有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来实践“品牌营销”这一营销新理念,来激发一线销售人员的激情和斗志,使其成为品牌腾飞的绝对动力。于是,“股份制营销模式”便应运而生。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在对原来的几大销售分公司进行重组的同时,引入股权激励机制,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营销人员的利益与新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创新了“股份制营销模式”。由集团公司与营销人员各出一部分资金,构成新的销售公司的股本,营销人员就从原来只靠业绩提成的纯粹的 “打工仔”一下变成了公司的股东。通过股权这一特殊的纽带形式,让营销人员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企业“主人翁”的滋味,并形成一种“一荣俱荣,一损皆损”的利益共享、困难同担的“命运共同体”。
新的销售公司以集团的主打品牌“佛莱明哥”命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作为股东的营销人员,既可以按照出资股份的比例对公司的利润分红,同样也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公司的亏损,这就将营销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与销售公司的经营状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这样一来,不但可以促使营销人员去全力抓销售业绩,而且还要注意营销费用,因为公司的利润中也有自己的“一杯羹”。
如果将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新的股份制销售公司比喻为一艘即将远航的巨轮,那么“船上有谁的货,谁就会怕翻船”,就是这艘巨轮的所有者共同心态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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