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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新近公布了2012年上半年土地违法查处情况,数据显示,半年内共发生2.9万件土地违法行为,涉及土地17.7万亩,耕地6.5万亩,且新的违法用地面积逐月上升。
从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的国情出发,耕地保护早已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正是从这一战略高度出发,为了守住耕地红线,近年来国家关于土地违法的高压政策接连出台,然而,这次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最新情况显示,耕地资源的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虽然从纯学理的角度,要不要守住耕地红线的问题在学界还存在着一定争议,但从大量土地违法的案例看,政绩冲动之下,一些地方政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让工业用地成为土地管理与调控中的突出问题,已不能简单套用供求定理进行解析。这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让工业用地的做法,不仅造成了耕地的流失,而且工业用地的价格过低,必将助长工业领域的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利于产业的升级和转型,同时还会严重损害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可以说,其危害非止一端,对此必须拿出遏制的办法。
自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来,“最严格”、“最严厉”等词汇便几乎成为中国耕地保护制度的代名词;2008年6月,国土资源部等三部门联合制定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媒体称此举标志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正式建立。2011年7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首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给予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以一场“土地问责风暴”宣示,保护耕地资源、严打违法用地绝不会停留于口头和纸面。(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大闸蟹来袭全城杀价)
关于耕地保护,决策层的意志既非常坚定,民众对违法征地用地的行为也深恶痛绝,在这样一种高压态势下,耕地资源保护的形势何以仍不乐观?
新华社记者通过实地采访湖北十堰、河南新郑、辽宁抚顺等土地违法“重灾区”,发现了一系列奇怪的现象:有的地方因违法用地长期居高不下,被国土部门多次点名,但是该地官员换了一茬又一茬,却没有几个受牵连,有的异地为官,有的换个部门,而其主要领导的工作业绩还常常受到称赞;有的地方副职“代受过”,不仅鲜有主要领导为此丢“乌纱帽”,且多数还会得到提拔。
种种怪象实际已将土地违法屡禁不绝的原因揭示无遗:一旦违法用地的收益太大,而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时,握有权力的官员如何选择当不言而喻。其中隐现的官场心理也值得重视,如果违法征地用地在官场中被视为“有魄力”、“敢想敢干”的表现,并成为上级提拔的依据,谁还会将政策、红线放在眼里呢?
“土地违法案件屡禁不绝,首先是存在制度性漏洞”,这是新华社记者的一个概括。而要补住制度性漏洞,要害或在于对官员权责的严重失衡给予矫正。谁有多大权力,就该负多大责任,副职代过、正职升迁的怪象必须在公众的监督之下被彻底制止,那种一遇问责风暴便来个休假式停职、免职的所谓处理尤其应遭当头棒喝。需要注意的是,官员问责是一个整体的行政行为,换言之,土地违法问责很难单兵突进式地获得改善,只有在良好的制度环境中,追责、问责才会成为一件真正严肃的事情。
为了改变官员违法用地之收益和成本的极不对等,专家建议“对严重违法占地特别是侵占基本农田的行为,也应追究刑事责任”。类似策略其实早已成为相关政策和法律的一部分,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就已指出,违法用地情节严重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土地违法现象层出不穷的现实,如何使用法律武器,关键不在法条的缺位,而在于是否具备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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