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115-2002
广东新明珠陶瓷集团总经理助理张军龄:
目前我们一共注册了16个品牌,而在品牌保护方面也进行了多种尝试。在这个过程中,我认为诉讼是最困难的。
针对侵权企业假冒我们企业商标的情况,由于法院事前向我们告知该起诉不能获胜,我们没有以自己商标去起诉侵权的企业字号。另外,部分律师对当事人不负责任,收取代理费后就到法院起诉,并要求法院保全证据。
从我们经历的事件中,我提出疑问:维权企业能否以商标专用权去抗衡侵权企业的企业字号?企业商标由国家商标局发布,但企业字号只是一个行政核准许可,因此,如果佛山中级人民法院能判处说“维权企业的商标专用权能抗衡侵权企业的企业字号”,那么能大力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但相比外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的判处还缺乏创新。
- END -
您可能喜欢: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没有更多评论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