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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明年年底,河南省将全部取消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经适房’)。”近日,一场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河南省住建厅”)与河南省审计厅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河南省住建厅厅长刘洪涛的一段“河南将取消经适房”的答记者问,颇为业界和社会关注。河南为何要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在后经济适用房时代,中低收入者又将如何改善住房条件?
退出有计划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河南省住建厅”)厅长刘洪涛关于“河南将取消经适房”的表态,出现在河南省住建厅与河南省审计厅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
据了解,当日的新闻通气会主要是通报“保障房空置”、“违规骗取保障房”等内容。此前,有多家媒体刊播了“河南省安阳等6个省辖市廉租房空置率超一半,4390户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的报道。
随后,河南省住建厅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就取消经适房话题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计划,现在只是逐步减少经适房。有关经适房退市的具体文件目前还没有出台。
据介绍,因为有很多人已报名并受理经适房,目前河南只是逐步减少经适房,计划是分区域逐步取消,明年全面取消。经适房取消后,政府将大力发展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实行两房并轨,并加强棚户区改造,共同构成保障房主体。
事实上,作为河南省省会的郑州市,在保障房建设上已经列出经适房的退市“日程表”。早在2006年,郑州市经适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就曾表示,郑东新区今后不再建设经适房。去年以来,郑州市区也已暂停新的经适房项目选址,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须在2013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监管有漏洞
在新闻通气会上,河南省住建厅厅长刘洪涛就“河南将取消经适房”的原因归纳有三:一、经适房滋生了腐败,不少人违规操作;二、经适房面积虽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但真正需要住房的买不起,买得起房的又嫌房子面积太小;三、操作起来有难度。
据河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披露,被调查的6个省辖市2009年至2010年共建成廉租房1.6万套,其中空置8215套,空置率高达51.3%;同时存在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和发放廉租房补贴,6个省辖市共有4390户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相关待遇。这些问题是审计部门在审计河南全省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发现的。此次审计共调查了河南6个地级市的17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涉及资金52亿元。
而经济适用房用地难以落实也是政府萌生退意的重要因素。据了解,目前河南省一些城市出现了有经适房计划但无用地落实的窘况,一些城市已开始停止对经适房建设项目供地,并要求开发商新开工项目必须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有业内专家认为,此举不排除地方政府出于对财政收入的考虑,也兼顾了当地政府保障房政绩,但日益攀升的土地成本和房价将由老百姓买单。
违规都存在
实际上,经适房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等现象在全国其他城市也一直普遍存在。在经适房政策实施之初,许多高收入家庭购买了经适房,甚至一个家庭可买多套,也有一些经适房被用来出租。而经适房小区户主拥有宝马名车、经适房被倒卖、经适房被大量团购等违规现象亦屡被曝光。有调查机构基于2005年北京、太原、西安三地针对经适房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48%的经适房被用于出租,而普通商品房用于出租的比例仅为20.55%。
7月18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涉及18省区市,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这66个市县中,29个单位违规拨付或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33亿元;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审计结果显示,部分保障性住房被违规销售和挪作他用。在66个市县中,有5个市县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3个市县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32个市县的1.46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半年以上,影响房屋使用效率。
存废有争议
经适房从诞生之初就备受争议。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从经适房政策出台时就不赞成这一制度,他认为,保障性住房的政府责任不可推卸,但经适房不明确共有产权性质,取消投资投机属性,则变成了变相商品的资源再分配,失去了保障的本质,这种保障的结果只会产生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
对于经适房是否有必要取消,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持否定意见。“各地保障房类型和比例应由地方自己决定,现在提倡以公租房为主,主要是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刚工作人群比较适合公租房。”他说,与其他保障房性质不同,经适房在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仍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从全国来看,老百姓更多希望拥有有产权的房子。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则认为,很多城市已经明确了未来保障房的主要形式是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经适房退出是早晚的事。“北京的两限房、经适房比重在降低,将逐步退出,这在方向上是明确的。”他说,未来销售的有产权的保障房不是主流,在保障房的形式上应该重点以租赁保障型房源为主。
立法要跟上
经适房本身并不是原罪,顾云昌和陈国强都认为公租房等其他保障房如果管理不当同样存在违规操作、审查难等问题,也会滋生腐败。问题在于管理制度和执行力度,应加强准入和监督管理,同时应严厉查处骗购经适房以及管理人员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的行为。
“几年前就有人批判经适房,但制度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出在过去管理不严。”顾云昌说,现在住建部成立了住房保障司,但只是在政策层面加强管理,而执行层面缺乏法律效力。解决的办法就是立法,不但要没收骗购的经适房,还要给予当事人刑事处罚。
陈国强期待通过立法方式对保障房进行规范,“立法对地方形成约束,同时制定管理条例,从申请资格到分配到退出各个环节都要有专人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严厉处罚,要像香港那样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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