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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沧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依法批准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0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洪某、陈某、苏某三人以每亩1万元左右的价格租用东瑶村村民苏某等多人位于东孚镇崎庵、妇女坝等地的基本农田,用挖掘机采挖高岭土,卖往南安市营利,造成8.072亩基本农田严重毁坏,无法耕作。
据了解,在耕地上盗挖高岭土(一般是往下深挖1-2米)不仅严重破坏该地块的土壤,而且往往导致邻近地块的土层塌陷。自2003年以来,东孚镇东瑶、莲花等村部分村民占用耕地盗挖高岭土活动十分猖獗,海沧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明令禁止,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但仍屡禁不止,部分村民仍顶风作案。
目前,本案正进一步侦查中。(郭桂花通讯员杨志艺杨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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