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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会议提出四项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如期推进的政策措施,涉及财政金融支持、规划编制指导以及监管审核要求。此外,还着重强调公租房在整个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定位、标准和金融支持问题,要求各地要逐步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就在舆论热衷探讨扩大版的住宅限购名单何时出台、以何种方式出台时,中央释放出的房地产调控“下半场”信号,是继续督战保障房建设。此信号虽让部分舆论感觉“缺少噱头”,但却意味深长,预示着宏观调控正在向中国房地产的症结问题深入,以“抑制需求”为主的行政性调控,将逐步向“增加供给”的市场化调控回归。
如果仅用一个词来概括中国住房市场面临的主体问题,那便是“供应短缺”。过去30年间,中国以世所罕见的速度进行城市化的加速过程。平均每年约2000万的农民进城,造成了庞大的人口迁徙和流动,也使中国城市的住房供应问题成为“全球最难”。
1998年,国家废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确立以“货币化分配、市场化供应”为主体的房改思路。但遗憾的是,在“市场”加速的同时,“政府”却出现失灵,把本应由自身承担的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职责也一并甩给市场。于是,在商品房繁荣的背景下,中国一些大城市的低收入人群却被挤出商品住宅市场,沦为“房奴”、“蜗居”或“蚁族”,社会阶层出现分化端倪。
“房改”20余年的成败得失,促使本届政府痛定思痛,逐步明确要解决中国住房供应格局的大问题,关键是要形成“双轮驱动”:一手要抓房地产市场调控,一手要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唯有如此,扭曲的房地产市场才能逐步回归理性和健康,最终迈向“住有所居”的目标。
正是基于“双轮驱动”的大构思,可以看出当前房地产调控所呈现的政府干预逻辑:首先,上半场是抑制需求——既然不能无限制的供应,那就得抑制无限制的需求,实施商品住宅的限购政策,通过行政规约,使有限的供应先满足自住、改善性住房需求,将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排除在外。
现在看来,调控的上半程收效颇佳:限购政策确实已使一些房价持续高热的城市出现了“刹车”迹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和杭州,今年以来商品住宅的交易量正逐步萎缩,商品房价格至少是在涨幅上呈逐步收紧态势。个别房价虚高区域,如北京市通州区,部分楼盘已出现尺度较大的打折降价迹象。应该看到,这种交易量的萎缩是积极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调控的“下半场”,即增加供给——如果今年既定的1000万套保障房开工计划全部落实,预计未来两到三年内,将约有4亿平方米(以公租房户型标准每套40平方米计算)的住宅供应进入市场。4亿平方米的供应规模,接近过去3年全国每年商品住宅总成交量(约8.63亿平方米)的一半。其改变市场总体供应格局的力量不容小觑,对中低档次商品房的需求分流、价格下拉作用亦毋庸置疑。
回顾过去多年的房地产调控,一个显见的现象是,中国的房地产调控往往是上半场很热闹,但却失之“下半场”,最终成了雷声大雨点小。从2003年开始,我国房地产渐渐进入密集的政策调控期,但遗憾的是,几乎每轮调控都是先调控需求,最后却减少了供应,致使每逢调控退出,房价复又反弹。而始终走不出“调控-空调”怪圈的关键因素,恰在于每当调控进行至下半场,总会有更为强烈的博弈和干扰,致使一些涉及对房地产进行系统修复的实质问题难以触及。
目前,各方舆论对限购政策非议颇多,指责其有违市场经济本意,但就调控效果而言,似乎没有比限购更高明的手段:当供求关系短期内严重不平衡、不匹配时,政府干预似乎只能在需求侧做文章。
一些支持者更愿意将限购政策描述为“应对交通拥堵的临时管制”,或是“出于对系统工程必要检修时的临时刹车、休克疗法”。限购政策看来是直接的行政干预,但针对的却是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制度不健全和机制不完善。而这些不健全、不完善之处,能否借助限购争取来的“窗口时间”,完成系统修复,将成为检验这一轮调控成败的关键标准。
具体来说,中国房地产需要进行的“系统修复”工程颇为复杂。
首先是住房保障功能的“补位”。有人说,对中国过去20余年房改历程中“政策扭曲”的唯一救赎,便是保障房。这也决定了未来5年,中国房地产领域最重要的“大事”,便是保障房建设:今年的建设目标是1000万套,整个“十二五”期间则是3600万套。这两个数字的兑现,将决定中国房地产未来的市场格局及走向,将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战略紧密契合。
正如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此前所言,政府手里至少要掌握30%~50%的政策性住房供应,才能调剂且平衡市场。目前来看,保障房将是决定中国房地产“大调控”的最大变量。
上述9月19日温家宝总理的讲话部署,再次明示了中央力推保障房全面开工建设的政治决心。正如他此前所言:“有决心就会有信心”,“有决心就会有资金,就会有土地,就会有办法”。如无外部干扰因素,未来房地产是否还会重蹈“调控-空调”覆辙,全看保障房这步棋。
另一项系统“修复工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同样至关重要。此前早已有人指出,当前我国住房制度存在严重的税收缺陷,具体表现就是对房产拥有者长期不征收保有税和遗产税,住宅转让的营业税、所得税税率也照比国际惯例偏低,由此导致我国住宅财产拥有的严重不均等,拉大贫富差距,形成社会不公平的制度基础。而地方财政长期依赖卖地收入,形成所谓土地财政,使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调控政策时,始终脱离不了利益相关者、生意人的尴尬角色。
因而,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一样,财税体制改革,也已成为当前房地产“大调控”不容回避的根源问题。
此外,住房金融政策的不完善,个人住房征信信息系统的分散、割裂,以及对房价统计和监测范围的局限、房产交易管理的粗糙等等,均对房地产调控施加不利影响。尤其是住房立法的迟缓,更使得整个系统修复工程举步维艰、处处碰壁。
由此看来,现在显然已到了一个微妙的“中场期”:房地产能否借助调控“上半场”赢得的时机和便利,巩固并扩大战果,完成“下半场”的深水区作业,实现系统工程的修复,将成为中国房地产能否顺利完成“转型”的关键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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