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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上调2011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月最高缴存1976元,比上年度提高177元。
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2011年度(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779元。缴存单位职工2010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全市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达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26223元)以上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8195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为1967元,比上年的每月缴存上限1790元提高了177元,缴存基数的下限按照郑州市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各分中心、各管理部(不包括中牟管理部)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800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80元,中牟县月缴存基数下限为700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70元。
按照政策,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每年需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多少是根据职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因为每一年职工的工资额是不一样的,所以公积金数额也随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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