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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透露,环境税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日前在宁夏银川市组织召开了环境税研究阶段性成果总结会。我国环境税方案设计的专家,以及来自湖北、湖南、江西、甘肃4个环境税试点地区的地方税税政管理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有关专家表示,目前的环境税税制设计方案是充分考虑我国排污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收征管实际的,比较务实,且具有前瞻性。
但方案中还有些具体细节如税率水平的确定、征收范围的确定、环保和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减免税的设置等,需要进一步考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自2007年开始进行环境税研究,对我国开征环境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提出了环境税收制度设计方案及配套改革措施。
按照环保部今年的计划,将继续与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环境税税制设计方案以及征管体系建设方案中设计的环境税的征收模式,选择典型地区开展环境税开征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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