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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陶企因合同纠纷或需赔付几百万元!

2026-01-27 来源:中国陶瓷网 责任编辑:刘思桃 阅读: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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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一陶企与佛山一陶企的合同纠纷案引发了陶瓷行业的广泛关注。

从陶业时讯的报道获悉,去年9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江西亚威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陶瓷”)因与佛山市佳韵窑业有限公司(即陶瓷行业熟知的“佛山佳窑”,下文以此简称)存在技术合同纠纷进行一审上诉。

法院发布的二审判决书结果显示,亚威陶瓷的上述请求被法院驳回,不予成立,维持原判:亚威陶瓷对于双方无争议部分数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对于争议部分款项未积极协商,对此存在过错。按照合同约定,亚威陶瓷未按时付款,逾期超过15天,应对全部拖欠款项按同期LPR2倍利率计息。虽然争议部分款项未确定时确实无法支付,但此前已论述亚威陶瓷未积极协商,存在过错,故一审判决的酌定亚威陶瓷对全部拖欠款项按同期LPR1.5倍计算利息。同时,此次二审受理费17312元由其承担。

亚威陶瓷上诉内容显示,其与佛山佳窑合作涉及4条窑炉的节能技改,一方面,没有过错、不构成违约,不应支付一审判决前的利息;另一方面,一审判决忽视了两条窑炉的要素如烧成温度、排烟温度低、烧成时间、成品率等对能耗有实质性影响的因素;其三,按佛山佳窑的计算方式不合理,而且转产期间不应计效益分成等。

该案件涉及的项目概况为:佛山佳窑作为乙方,对甲方亚威陶瓷1#、2#、3#、4#生产线上的窑炉及干燥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采取的是乙方包窑炉干燥窑节能的技术,包材料、包人工、包服务的问题整体解决方案的方式进行此次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佛山佳窑收到亚威陶瓷正式开工通知后,42天完成安装,开工后48天内应经甲方确认调试成功且具备投产生产条件。设备整体免费保修期限和技改服务期限均为18个月,自乙方改造调试成功正式生产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合同价款上限总价为738万元。据业内人士预测,根据法院的判决,依据合同价款约定计算,亚威陶瓷或需赔付几百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涉及多个技术争议点,凸显了技术合同履行过程中技术指标验证的复杂性。

根据判决书,亚威陶瓷对佛山佳窑计算的3#线、4#线在2024年4月至8月期间的节能效益款没有异议,双方的分歧主要是1#线、2#线:1#线佛山佳窑主张按10.54(m³/㎡)的计提指标以及10.87(m³/㎡)的计提节能效益起准点计算4月9日至5月7日期间的节能效益款;2#线佛山佳窑按3#线宽体窑的计提指标、计提节能效益起准点上浮10%,即8.16(m³/㎡)、8.41(m³/㎡)计算的5月14日至8月19 日的节能效益款。

据相关报道,亚威陶瓷生产相关负责人认为:“亚威陶瓷2号窄体窑炉在佳窑技改前由佛山共创窑炉技改,中板能耗2#窑技改前的能耗也才7.2立方气/平方瓷砖,而佳韵(佳窑)明显钻了合同空子,将技改节能考核点改在8.2立方气/平方瓷砖。”

佛山佳窑认为,节能技术改造针对特定的窑炉开展,合同约定的计提标准亦是针对约定的窑炉烧制约定瓷砖,亚威陶瓷改变后将影响窑内利用率,影响燃耗指标。1号窑是按混烧标准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但亚威陶瓷在4月9日至5月7日未按合同约定混烧800x800mm与750x1500mm规格抛釉砖,而是单烧750x1500mm规格的抛釉砖,导致窑炉内宽的实际利用率降低,单烧相较于混烧单位能耗更高,如仍按原标准计算,将损害佛山佳窑利益,故佛山佳窑将单位燃耗计提指标进行修改以达约定标准。佛山佳窑已投入500万元技改等,亚威陶瓷不依约支付服务费、拖欠严重。

此外,亚威陶瓷认为,佛山佳窑与其邀请的证人曾令可有十多年交情、私交甚密,其证词合理性存疑。

佛山佳窑则主张,其在庭审中提供具有专业知识的证人曾令可出庭作证具备可信度,以及其提出的技能效益计量方式合理。据悉,曾令可为广东省建材行业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团专家、陶瓷材料学部首席专家,广东陶瓷行业专家委员会高级顾问,是中国硅酸盐学会陶瓷分会密炉热工专业委员会主任。

最终,法院二审判决亚威陶瓷应支付佛山佳窑效益款项。

“懂行的都知道,这个是前所未闻的节能考核制度。”亚威陶瓷生产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判决生效,亚威陶瓷就该判决中佛山佳窑的陶瓷厂窑炉节能技改计算节能收益方式不认同,并正在面向全国各地寻求帮助及解答。

实际上,类似亚威陶瓷与佛山佳窑这样的合同纠纷,在陶瓷行业并非个例,包括头部陶企在内的企业,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也不在少数。

这起合同纠纷为陶瓷行业的技术合作敲响了警钟,同时揭示了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多重风险。

随着节能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陶企的技改需求将持续增长,如何规范技术合作、防范合同风险,已成为行业必须面对的课题。

针对陶瓷行业技术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陶企应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全面评估技术方案是避免纠纷的第一步。陶企在签订技改合同前,应组织内部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技术方案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技术指标的科学性和可验证性。

第二,在合同签订阶段,要特别注意明确技术标准、验收方式、付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从亚威陶瓷的案例来看,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对后续履行和争议解决至关重要。

第三,履行过程的规范管理同样不可忽视。陶企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对技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保留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这一规定为合同履行提供法律保障。

第四,在争议解决机制设计上,技术合同可以约定采用技术鉴定、专家论证等方式解决技术争议,避免纠纷升级为诉讼。

综合来看,对于陶企而言,技术合作既意味着发展机遇,也伴随着潜在风险。只有全面提升合同管理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维护良好的厂商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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