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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7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15:00至2015年7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台英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6,563,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6,055,813股的38.557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6,492,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6,055,813股的38.5398%。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6,055,813股的0.017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1项普通决议案。
经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156,563,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3,446,0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齐家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齐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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