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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数十位农民工4年讨薪未果。本报记者赴河南南召县实地采访后,他们最终拿到了50多万元血汗钱——如果没有记者采访监督,如果没有南召法院的同志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不知这起拖了4年的欠薪事件还会继续拖多久?(1月22日人民日报)
打工仔到企业打工,老板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发放薪水。正常的程序是打工仔按时领薪。但曾几何时,领薪变成讨薪,是劳动市场的悲哀。
河南南召县这单欠薪事件,竟然要人民日报记者介入才能解决,是更大的悲哀!
正当笔者写这篇时评时,在1月22日16:38:47传来央视的报道:《最高院:恶意欠薪数额较大判三年》!报道说: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认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最高可判三年。
这条消息是全国劳动者的福音!有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这柄尚方宝剑,看谁还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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