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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月26日发文,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中央“三农”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提出的“逐步扩大建材下乡试点,对推广使用节能建材产品予以补助”的要求,落实2011年建材下乡试点工作扩大的工作。
据文件精神,2011年建材下乡的试点范围确定为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试点的内容包括继续推动水泥下乡,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对使用节能建材产品和采取节材措施的农户予以补助。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完善水泥下乡补助政策、制定节能建材补助政策、加强资金筹集和管理、加强建材下乡产品质量管理、加强建材下乡产品价格管理、畅通建材流通渠道及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和指导等七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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