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佛山市欧陶无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陶)创业十周年。十年来,全体欧陶人艰苦奋斗,齐心合力,创造了业内瞩目的“欧陶奇迹”。为庆祝欧陶十年发展的辉煌成就,弘扬富有生命力的欧陶企业文化,激发广大欧陶人的自豪感与工作热情,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企业歌曲《欧陶之歌》(暂定名)。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集内容
(一)《欧陶之歌》歌词(含歌名)
(二)《欧陶之歌》曲谱
应征者可同时创作词曲,也可任选一项进行创作。
二、创作要求
1、作品创意:要求围绕欧陶“诚信为本,员工至上”的经营理念,体现欧陶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团结拼搏、勇于进取、积极创新的创业激情以及全体员工团结、廉洁、诚信的精神风貌与价值观,以弘扬优良的企业文化形象为宗旨。
2、《欧陶之歌》要求:作品段落在两段左右,字数在200字以内;要求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流畅生动,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体现企业精神,富有激情,振奋人心,便于记忆与传颂。歌曲时长不超过4分钟。
3、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有相似、近似,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4、应征歌曲作品必须是原创(剽窃、抄袭与拼凑者取消资格),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如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5、应征稿件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在通知作者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根据公司需要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
三、有奖征集:
本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协助本次企业原创歌曲的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适合企业发展、展现企业精神、弘扬企业文化的优秀作品。将由评审团评选出以下奖项:
1、歌曲作品入围奖:词、曲各3名,词、曲各奖励人民币600元/名,颁发荣誉证书;
2、歌曲作品入选奖:词、曲各1名,词、曲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3、获奖作品将在公司网站与陶瓷信息报、中国陶瓷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四、获奖作品的权属
应征者向本公司提交被采用的应征歌曲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征稿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公司拥有永久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五、征稿时间:
作词:即日起至2009年9月16日止;
作曲:即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
六、投稿及联系方式:
1、直接投稿——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交至欧陶人力资源行政部。
本次征集以邮寄方式递送的歌曲作品和歌词作品,以邮件到达时邮戳所示时间(或电子邮箱显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以送达方式递送的歌曲作品和歌词作品,提交时间以作品送达的时间为准。
3、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757-82532168,传真:0757-82532166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大桥南侧瓷海国际C区8座二楼
4、请作者署上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笔名无效),以便改稿联系及奖金发放。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佛山市欧陶无机材料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