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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方的产业能否做大做强,这与当地政府对产业的科学规划密切相关。古镇村镇两级干部班子搭建好了,吴润富就开始烧他的第二把火。五年赶超温州,十年古镇成为“中国灯饰之都”,十五年至二十年,古镇要成为“世界灯饰之都”。这就是他对古镇的十五年目标规划,它就像诸葛亮的《出师表》一样,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按照中国的传统习惯,各乡镇的发展规划都是根据上级指示来做,并且大多数都是做一些脱离实际的表面文章。吴润富则认为,每个镇都有自己的特点,大的政策方向必须与上级保持一致,具体落实可根据地方的特点来制订自身的发展规划。
1994年,古镇的主要支柱产业有塑料、灯饰、五金、化工、养鱼、花草苗木,镇里的龙头企业是塑料和化工企业。200多家灯饰企业几乎都是家庭小作坊。为了科学准确地制定古镇的战略规划,吴润富带着一批村镇干部及产业顾问去了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温州、苏州、上海考察。他们对各地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反复对比。
之后,吴润富又组织镇干部反复研究中央当年出台的各种与中国产业发展相关的文件。当时有两份文件引起他的高度关注,一份是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这是以国务院名义直接下发的第三个与住房制度改革相关的文件,与前两次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文件连到一起,勾勒出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住房制度的总体框架。
《决定》新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保障类住房受益群体扩大,以收入论,由“最低收入”扩大到“低收入”;二是保障类住房面积限定在50至60平方米;三是政府责任细分为省级政府负责、市县落实;四是明确保障类住房开发四个资金来源,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由此前的5%提高到10%。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已正式启动,也明确了全国范围内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改革方向。另一份文件是《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报告》。1994年,中国制定了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同时并举的“可持续发展”长期目标。下大力气抓环境保护,除在污染的排放总量上加以限制外,相继采取了关闭小型排放污染的工厂,普及环保问题的宣传和教育等措施。
经过专家及村镇两级干部的反复论证,吴润富开始对古镇未来的发展规划有了一个清晰的思路。吴润富认为,塑料和化工都属于高污染产业,就算搞得再好,也是吃子孙后代的饭,这种事千万做不得。中国住房社会化、商品化后,必将推动中国的房地产业蓬勃发展。白天要太阳,晚上要灯光。老百姓有了房子,不可能不买灯吧。灯饰产业一定是中国的一个朝阳产业,灯饰的技术门槛也不高,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果倾一镇之力把灯饰产业做大,这样既不会污染环境,又可以解决古镇人的就业问题。
村镇两级班子基本统一了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做灯是古镇人未来最好的出路。看到大家的思想统一了,吴润富便开始对古镇的未来进行一番描述。他说,古镇在五年之内一定要赶超温州,十年内古镇一定要成为中国灯饰之都,之后,再花十到二十年时间,将古镇打造成为全世界的灯饰之都。如果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要经营好古镇的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经营环境、人居环境,同时,还要经营好古镇的人才。吴润富还提出,古镇的底子薄,要发展经济,古镇人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同时要实施“放水养鱼”、“藏富于民”的可持续发展政策,让老百姓尝到经济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大家都尝到了甜头,他们才可能会积极参与进来,如果大家都参与,古镇家家户户都来做灯,我们的目标才可能实现。
吴润富提倡“失地有业”
在产业集群形成的要素中,政府的公共产品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如土地、教育、质检、电信、邮政、金融、法律、道路、信息传播工具、客运、货运、电力、水、煤气、治安保卫、展会场所等都会影响一个产业的发展,而土地又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在各地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土地征用是一个最为敏感的话题,也是各级政府在处理公共事务中最棘手的问题。有些地方政府发展产业往往是一厢情愿,有的是产业发展起来了,群访事件也就越来越多了。可古镇却是例外,十几年来,古镇从来未出现过一起群访事件。
“失地有业,应该是农村发展经济的基本原则。土地是农民的饭碗,如果你想让农民失去土地,你不仅要给他们一个好饭碗,而且最好是碗中还盛着一碗美食,让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不会挨饿受穷,这样,谁都乐意。如果你砸了农民的饭碗,又不给他们一个新的饭碗,甚至还以权压人,你想,老百姓会答应吗?”吴润富说,古镇的产业发展战略制定好了,可工厂、建市场都得使用土地。在向农民征地的问题上,吴润富认为,不管镇政府的规划多么完美、有创意,都不能强制农民,一定要给予广大村民参与和选择的权利,决不能做违背广大农民意愿的事。
1994年底,古镇政府开始将土地征用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为了体现土地征收的公平性、公开性、互利性,镇政府派出干部到各村配合村干部对古镇打造“灯都”的规划进行了大力宣传,并公开向广大农户征求关于土地征用的意见。经过近两个月的民意调查,村民们一致赞成政府打造“灯都”的发展规划,但在土地征用手续上,大多数农户都提出:土地征用要集体议价,征地款必须一次付清,市场规划好后,失去土地的农户优先购置店铺用地,村委会所得土地款要用来市场建设,店铺出租所得可用来给农户年终分红。
针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镇政府全部予以采纳。按照村民的意见,镇政府必须先拿出一笔钱征用土地,同时还要根据规划将基础设施加以完善。为了使广大农户放心,镇政府决定先由镇属的经济发展总公司向银行贷款,贷款利息从镇政府收取的土地管理费中支付。这样一来,农民的土地征收款又可以投资建商铺,市场投入使用后,商铺的租金收入何止高过种植收入的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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