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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网友在小红书发布笔记,详细记录了自己购买瓷砖因踩坑而维权的经过。
TA在某家居卖买场一瓷砖门店以接近知名品牌瓷砖的价格购买了一批瓷砖,铺贴后却出现异味等问题,才知道买到的是“三四线不知名品牌”的产品,于是便让瓷砖商家承担相关责任。商家以已告知TA自己开的是多品牌集合店为由拒绝担责,如要退货便要承担各项损失费628元;卖场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建议TA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因现场无监控无法还原而调解失败。最终,为了不影响装修进度,TA无奈自行承担了上千元的误工与退货损失。

瓷砖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但伴随着瓷砖集合店这一新事物而产生的消费纠纷应该还是比较少见的。因此,在中陶君看来,研究这个案例有着重要的意义。

瓷砖集合店的AB面
这两年渐兴起的瓷砖集合店,是一种颇具吸引力的店态模式。它虽然不适用于所有经销商,但对于有能力而又还想积极进取的经销商来说,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市场竞争力。在竞争激烈的瓷砖市场,瓷砖集合店能提供更丰富的产品,覆盖不同价格区间、风格和用途,从而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尤其是更注重个性化、设计感的年轻消费群体的需求。
二是提高客单值和提升服务附加值。通过整合多品牌、多品类瓷砖产品,瓷砖集合店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瓷砖采购需求,从而拉升客单值,提高门店收益;还能够整合瓷砖应用设计、铺贴指导等增值服务,构建具有差异化的专业服务优势,从单纯卖产品转向提供应用设计、铺贴指导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增强客户粘性。
三是降低获客成本。通过打造特色选品、场景化展示或依托经销商个人IP,瓷砖集合店比单一品牌瓷砖门店更容易吸引客流,能有效减少宣传推广成本。
但是,硬币还有另一面。当瓷砖集合店缺乏必要的信息透明与操作规范时,便极易在消费端衍生出乱象,前述案例便是典型。其问题的核心在于品牌背书效应的消解与信息不对称的加剧。

消费者选择走进一家位于家居卖场、装潢考究的瓷砖门店,购买决策很大程度上基于对卖场这个平台和瓷砖门店专业形象的双重信任,他们会认为在此购买的瓷砖与门店展示的主导品牌形象具有一致性。然而,有的瓷砖集合店在实际销售中可能利用这种默认信任进行模糊化处理——销售人员在口头介绍时侧重讲解店内知名的A品牌,但在最终成交单据上却以另一个低知名度品牌的产品来替代,一旦发生纠纷,商家便以“已口头告知此为多品牌集合店”作为抗辩理由。
这种操作,实质上是利用了高信用平台与门店形象,为低信用或低价值产品进行了隐性的信用担保,而消费者却在事后才惊觉担保失效。信息的不对称,从交易发生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并为日后的维权埋下了重重障碍。

消费维权的三道坎
一旦纠纷发生,消费者便会发现,自己仿佛踏入了一个责任界定模糊、各方急于撇清的“罗生门”。
前述案例清晰地展现了维权路上的三道难关。
其一,证据固化之难。家居消费,尤其是瓷砖这类低频率、高卷入度的商品,销售过程高度依赖人员讲解。是否明确告知品牌差异、产品来源,往往只有双方当事人口头陈述。在缺乏全程录音录像或明确书面确认的情况下,一旦各执一词,便极易陷入“谁主张,谁举证”的困境。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员也往往会因“现场无监控”而无力判断,只能倡导“各退一步”。这实际上将最大的风险与不确定性留给了事前不知需取证的消费者。

其二,责任界定之困。纠纷中的责任链条理应清晰,商家是直接责任主体,商场作为平台方负有管理责任;但在现实中,链条极易断裂。商家坚持自身流程合规,将问题归咎于消费者未听清或误解;而商场方,如同前述案例里所表现的那样,常常置身事外,以租赁关系、不参与具体经营为由,将自己定位为单纯的房东而非平台管理者,最终将矛盾推向市场监管部门。这种互相推诿,极大地消磨了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
其三,成本博弈之痛。维权不仅是道理之争,更是成本博弈。如前述案例里商家提出的628元各项损失费,金额虽然不大,却构成了一道精妙的心理和成本门槛。其目的在于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让消费者在衡量了时间、精力消耗与潜在收益后知难而退,接受不平等的条件。很多消费者正是在这种“为追一只鸡,得杀一头牛”的顾虑下,选择了忍气吞声,而这反过来又助长了不规范商家的气焰。

破局的三个方向
想要破解前述案例里的消费纠纷,无法一蹴而就,但并非无路可走。这需要消费者、经营者、平台方乃至行业共同努力,在商业模式创新与消费权益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
对于消费者来说,提升防范意识与证据意识是关键。在选购时,应主动打破信息壁垒:第一步是追问到底,明确询问所看样品的具体品牌、型号、产地、等级,并在意向确定后,要求将这些信息完整、无歧义地写入销售合同或订货单,拒绝“同款”“类似款”等模糊表述。第二步是确认身份,可要求查看心仪品牌的授权证书,或直接询问店铺是“品牌专卖店”还是“多品牌集合店”。第三步是保留痕迹,重要的销售承诺,可尝试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获得文字确认。
对于商家而言,诚信是永续经营的基石。规范的瓷砖集合店经营,恰恰应将“透明化”作为核心竞争力:可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置“品牌销售公示栏”,明确公示所代理或销售的品牌信息;介绍产品时主动、提前告知消费者品牌差异。从长远看,以次充好、模糊销售的“捷径”实为绝路,建立清晰、诚信的口碑,才能赢得回头客与转介绍,真正享受集合店模式带来的红利,而非风险。

对于家居卖场和电商平台而言,必须从房东思维向平台治理者角色升级。平台不能只收取租金和管理费,而将消费纠纷完全推给市场监督部门。卖场应建立更为严格的商户准入与日常管理规范,特别是对于瓷砖集合店模式,可将其信息透明度(如是否公示品牌、合同是否规范)纳入考评;在发生消费投诉时,应建立先行介入调解的机制,并对不诚信商户加以约束,如扣减保证金、暂停推广等。平台积极履责,短期或许会增加管理成本,长期看却是净化商场生态、提升整体客源信任度的必由之路。
每一次失败的维权,都是对市场诚信的一次损耗;而每一次成功的规范,都在为行业生态增添一份活力。
作为一种市场自发形成的商业模式,瓷砖集合店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在于所有参与者是否能共同构建并遵守一套清晰、公平、透明的游戏规则。唯有如此,才能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也让诚信经营的商家能真正在市场中脱颖而出,最终推动瓷砖行业走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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