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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昨日从南庄镇政府获悉,截至2007年1月16日下午3时止,南庄镇内所有在用煤气发生炉均于镇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停止了使用。
南庄镇一位负责人介绍,自2006年12月18日禅城区政府下达整治水煤气的通知后,南庄镇及禅城区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有关陶瓷企业召开整治会议,要求在建水煤气企业均必须于2007年1月1日前暂停建设,在用水煤气企业均必须于2007年1月16日停止使用水煤气;在建或在用水煤气企业均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或使用,否则一律采取强制行动。
目前,在建水煤气企业于2007年1月1日前已基本被叫停工,10家在用水煤气陶瓷企业也于2007年1月16日下午3时前全部停止使用。企业均表示愿意配合和服从政府的规范管理,符合区域要求的企业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督,等办好有关手续后再建设或使用。
南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政府一方面将会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为符合要求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争取让企业尽快投产;另一方面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有关部门将督促其自行拆除,拒不自行拆除的政府将坚决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张智轩 通讯员伦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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