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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陶瓷业值得记取的又一个教训》一文中,在下说及“同业中人的环保意识,较之日益严厉的环保法规严重滞后”的观点,佐证其中之一便提及八年前的一场轩然大波。今日请容我细细道来,聊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或可为行业留下一点生动有趣的历史资料。
请将日历翻回到2006年2月,农历乙酉鸡年与丙戌狗年交替之际。其时坊间有传言说南庄一批陶瓷企业将面临生死大劫,但许多业内人士都视作谣言一笑置之,因为大家都以为在南庄这个享负盛名的“中国建陶第一镇”,陶瓷企业“鸡飞狗走”的事是不可思议的。其时我仍在陶城报任副总编辑,而且还算勤奋与尽责,于是在春节放假的日子里想方设法四处奔走,终于利用各种关系拿到了市政府[2005]145号文和区政府[2006]7号文等相关红头文件,并写成了一篇重磅的新闻消息,以“本报记者许学锋、黄宾”署名,刊发在春节放假回来出版的第一期(总691期)陶城报的头版头条位置上。
这条刊于2006年2月24日陶城报头版头条的消息,罕见地使用了三个标题。眉题是“佛山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中心城区环境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主题是“21间陶瓷厂7月前面临整治搬迁关闭”;副题是“专业人士认为:处于中心城区的陶瓷企业应认清当前国家、地方和谐发展之大势,未雨绸缪,积极主动应对因环保门槛抬高而带来的企业可持续发展难题”。报纸出街的当天晚上,时任社长、总编辑的刘小明就给我打电话,说今天的头版头条惹上大事了,南庄那边反应很强烈,要求我们立即补救“辟谣”。第二天我们回到报社集体商议对策,一致决定先去意见最大的几个村委会去听取意见和建议。
2月27日一大早,刘总、黄宾和我一行5人就驱车走访了南庄镇的东村、上元、溶洲等村委会征询意见。之所以要5人出动,是因为预料可能会动手打架,所以特别让高大威武的王建和潘炳森同行。平心而论我们的新闻报道其实是为南庄的陶企说话的:一是说陶瓷业通过环保治理完全可以有很大改善,搬迁关闭措施不宜“一刀切”;二是说4个月内完成搬迁实有难度,希望可以宽限一些日子。一如本地有句俗语叫“好心着雷劈”,村委会的干部根本不听我们的解释,拍着桌子闹得很凶,说我们的新闻影响了村办陶企的销售,从而影响了村民的分红。他们强烈要求陶城报2月28日出版一期“号外”,宣布收回报道清除负面影响,否则就要到省政府去告状。
记得当时我们还去了南庄镇政府找主管陶瓷业的副镇长洗永恒,又去了禅城区政府找主管陶瓷业的副区长戴一民,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情况请示处理意见。“轩然大波起,宇宙隘而妨”,那两天刘总显得很沮丧,不住地唉声叹气,我也在自我检讨自己写稿、发稿太冒失、太冲动了。好不容易等到3月1日上午,刘总率黄宾、潘炳森和我一行4人去了南庄镇政府5楼会议室,出席有各村委会干部参加的座谈会。时任禅城区副区长戴一民、杨中慧和时任南庄镇委书记罗胜壮先后讲话重申了政府方面的态度,宣布若有人继续闹事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闹得最凶的几位村干部即时没了火气,我们原先预计会大闹一场的局面最终没有发生。我请楚记得当日的天气恰如我们的心情:上午阴雨绵绵,下午阳光灿烂。
此事发生于2006年,正是国家强制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制订的时段,于是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何2008年1月该标准征求意见时,同业中人会集体失声无人反对:因为其时大家并没把它真当一回事,也不相信这样的标准真的会被强制执行。此标准正式生效已近4年,业界虽有少数先知先觉者在奔走呼吁却难成气候。及至今天要动真格了,大家才真的急了。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盘点一下当年被列入整治搬迁关闭名单的那21间陶企,今天能闯过环保大关得以幸存者实如凤毛麟角,绝大多数不是关了就是搬了,而当年我们许多人包括众多的村委会干部,都是完全没有思想准备的。
试想这些年我们陶瓷业界的普遍思维,从生产第一发展到销售第一再发展到品牌第一,却鲜见有走到环保第一者。愚以为同业中人的环保意识,较之日益严厉的环保法规的确是严重滞后的。“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环境保护法》实施25年来的首次重大修改,环境监察、环境执法将空前严厉,但愿同业中人能有更多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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