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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卫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曾是一片荒漠。在陶卫业谈知识产权保护,曾是个非常“2”的话题。因为整个行业都充斥着侵权行为,其中真正诉诸法律的案件并不多。影响比较大的有石湾“木纹砖”维权之争、金刚辊棒的维权案、“雨花石”知识产权纠纷、“洞石”专利之争、嘉俊皇室御品维权的行动、蒙娜丽莎的宣传画册纠纷等。
总体而言,陶卫业的知识产权官司多集中在商标和专利技术、产品方面。这也是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发区。一方面是“傍名牌”、打擦边球,不管是国外的、国内的,还是其他行业的,凡是知名商标,差不多都可以在陶卫业找到“神似的李鬼”和“形似的李逵”。借已成名的商标,可以缩短自己产品与消费者的距离,达到混淆视听、促进销售的目的。在行业内也有类似问题,以致部分知名品牌在国家、地方的质量抽检中,躺着也中枪,其实都是傍名牌惹的祸。你说咋办?
另一方面是纯粹的侵权,对权利、产品的“拿来主义”,虽然神不似却也能做个形近似,再加上价格优势,一路走来,成就了李逵打败李鬼的经典传奇。也往往因此成为被告。作为我国陶卫产业的一个陋习,“拿来主义”一度盛行,国外抄袭,国内借鉴,相互克隆,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和潜规则。不抄袭,怎么能生产市场上畅销的产品?不仿制,拿什么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于是“拿来主义”被陶卫企业一度发扬光大,却因此为行业的未来发展、成就强国以及转型升级埋下了祸根。
事实表明:在原创能力薄弱的情况下,单靠一个企业或是一个协会来遏制“抄袭风”、“克隆潮”,维护知识产权是极不现实的。尤其是在面临涉嫌侵权的企业众多的时候,被告众多,原告就势单力薄。俗话说,好汉难敌四手,恶虎敌不过群狼。单独的企业即便再大,相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也是小的,当侵权的是十几个乃至几十个企业的时候,维权的企业再大,也显得势单力薄了,维权路就艰难许多。
一只在香港维多利亚港出现的大黄鸭红遍了世界,现在各种山寨版相貌各异的“大黄鸭”在国内一些城市频频亮相。有关人士指出,大黄鸭四处“孵化”,看似为城市增添了亮点,实则暴露出我们缺乏创新的动力和自信,只能跟在他人身后亦步亦趋的现状。细细分析,横向对比,其实这也是陶卫行业的现实写照。
我国陶卫业从模仿起步,借助种种优势和“红利”,迅速崛起,成就了世界最大的陶卫生产制造加工中心,但大多却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没有自主创新的OEM产品。消耗了资源、污染了环境,却落得个“贱卖国土”的
指责。为什么?原因之一就是国内陶卫业没能在胜利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奋进的思维、转型的概念,没有及时转型,囿于模仿的温水之中,乐此不疲。不仅造成臃肿的身体却无一技之长,更因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在仿制、克隆不归路上继续“裸奔”,离目标渐行渐远。
对比国外品牌,不难发现我们在设计、品牌、管理、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差距。我们曾因“克隆”太厉害而被拒绝参加国外展会,泱泱陶卫大国只有几家企业能代表整个行业参加国外知名展会,是羞辱还是惭愧?难道仅是因为我们还不是强国?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乏,对知识产权的肆意侵犯,从一个隐性的侧面折射出我国陶卫业在创新方面的软肋和差距。虽然大家都在喊创新,但成本、产品前景、主观意识、风险等多重因素导致创新屡屡被克隆战败。有业内人士提出,创新不可能是光靠喊口号提倡出来的,也不是被“保护”出来的,如果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就难以有真正的创新、难以形成有竞争力的产品。试想,只要花上几千块钱、上万块钱就能仿造一个“世界知名产品”,就能得到几乎同样的效果,谁还会耗神费力、投入大价钱,在创新、创意上做文章呢?
近来,《关于加强陶瓷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对创新型陶卫企业的转型升级将起到很大的推动和引导作用,能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激励自主创新,最终带动整个行业全面升级。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前提是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等途径,提升产业集中度,提高单一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起到极大的促进和助推作用。
针对维权的现状,笔者提出一个“胆大妄想”:就是组建维权联盟。在这方面可仿效一些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通过联合相关权利人组成行业知识保护协会或联盟,以团体力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国际上,这种企业结盟反侵权成功案例也屡见不鲜,如日本6C联盟就是日立、松下、东芝、JVC、三菱电机、时代华纳6大技术开发商结成的专利保护联盟,在成功阻截外来侵权行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广东顺德的电压力锅专利技术联盟,因其掌握了该行业领域的关键技术,要生产电压力锅的其他企业无法绕开,相应的一旦出现侵权,联盟可以立即展开维权。这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良性循环,对提升整个行业、提升知识产权的认知和运用也有很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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