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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社科院在京发布了2012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蓝皮书调查了国有、民营和外资各100强企业,结果显示,其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整体水平仍然较低,61.7%的企业属“旁观”角色。在排名前20的企业中,央企占据16席,民企两家。
2012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依据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将300个调查对象划分为卓越者、领先者、追赶者、起步者和旁观者5个阶段。该蓝皮书已经连续发布4年。
蓝皮书指出,2012年,中国100强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分由19.7分上升为23.1分(满分100分),整体从旁观阶段进入起步阶段,但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仍然较低。
其中,3家企业处于卓越者阶段,29家企业处于领先者阶段,处于追赶者和起步者阶段的分别有42家和41家。属旁观者阶段的企业最多,为185家,占总数61.7%,蓝皮书称,这类企业没有推动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十分缺乏,其中,15家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为0分或负分。
蓝皮书还显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和年度增幅均大大领先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总得分排名前20的企业中,中央国有企业占16家,民企2家,外企和其他国企各1家。在外资企业中,日资、韩资企业得分相对较高。在各行业中,电力行业、银行业和通信业位列前三,房地产、汽车业等位居末流。(文/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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