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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天请人将瓷砖贴上墙,第二天就发现这些瓷砖全部躺在地上了。”家住定远县城的王女士在向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时,愤怒地说,“这豆腐渣水泥真害人。
2005年11月5日,王女士因家里装潢,便从该县一家水泥厂经销处买了5袋共250公斤“425号”水泥,全部用于粘贴厨房和卫生间墙面瓷砖。第二天她到房间查看时,发现墙上的瓷砖全部掉在地上,大部分瓷砖已经摔碎。她用手试着往墙上一抠,水泥块竟然纷纷脱落。王女士立即找经销商理论,要求赔偿。但经销商以水泥已全部售完未发现同样问题为由,拒绝消费者的索赔要求。
无奈之下,王女士向定远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县消协投诉。经12315执法人员调查,该水泥厂经销商处此批水泥确已售完,而王女士所购的5袋水泥也全部用尽,致使该批水泥的质量无法检测。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便将案情通报厂家,厂家非常重视,立即派质检人员配合12315执法人员到消费者家中勘查。在现场,12315执法人员提出了看法,虽然同批水泥已无法检测质量,但从施工现场看,用这种水泥粘贴的瓷砖确实无法粘结,应排除人为及施工等因素。厂方质检人员在仔细勘查现场后,同意12315执法人员的意见,并同意接受调解。
经过12315执法人员和消协的努力,近日双方达成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王女士购买水泥、瓷砖及施工损失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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