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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佛山科技奖推荐及评审日前开始。各区经济促进局、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等,均可推荐科研技术项目参评。
推荐参评项目应是2009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包括鉴定、验收、评估、行业审定等),且成果已经推广应用或论文和专著已经公开发表、出版。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此外,推荐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独立完成或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凡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并且不能公开的项目,以及经国家保密局认定有密级的项目,不接受推荐市科学技术奖励。
201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实行网上推荐, 各推荐单位及申报人可登录市科技局“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yw.fskw.gov.cn)填写。网上申报时间至12月15日止;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记者/任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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