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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淄川区出台了加大对含酚废水的监管举措:凡11月8日前,未足额缴纳含酚废水集中处理金的企业,将实施关停治理。11月10日,杨寨镇政府会同环保、供电、工商等5部门联合开展首次执法行动,对4家建陶企业依法实施关停。
据了解,10月底,淄川区决定对有含酚废水产生的建陶企业实行治理,凡在11月8日前,按标准足额缴纳含酚废水集中处理厂建设资金的,作为已落实了集中治理措施;未缴纳的视为自行治理。凡自行治理的企业,自2005年11月9日起将对相关企业实行停产治理,直至落实治理措施,经验收达标后方可生产。
淄博宏顺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等4家建陶企业既不按有关规定对含酚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又不自行处理,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11月10日,淄川区对上述4家建陶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如发现偷排含酚废水产生的建陶企业,群众也可以拨打(0533)5181488进行举报。(张欣 程汉平 张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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