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115-2002
特聘江西籍技术人员,租用农村山林7处共150亩,非法提炼稀土10多吨,获利近200万元。
5月17日,本报报道了高明区更合镇陆续出现的多处非法稀土选矿场事件(详见5月17日E03版)。昨日,记者从高明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何溢辉、温贵文、罗帝康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批准逮捕。据了解,该案是“三打两建”行动以来高明检察院批捕的首宗非法采矿案件。
据高明检察院透露,2011年5月至今年6月,犯罪嫌疑人何某辉、温某文、罗某康,伙同郭某波、罗某雄、麦某辉、林某、戚某文(5人均在逃)等人,以开采陶瓷沙、种桉树、堆土、平整山地的名义,以较高的租金、青苗补偿费,向有土地使用权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山林承包户租用闲置的山林、荒地鱼塘,甚至与政府部门签订平整山地的合同,分别租用高明区更合镇的合水小洞工业区、鳌云中学后面、塘花村“狗骨塘”(土名)、盘石村“大坪岭”(土名)、版村迳口公路边、柴塘村榕树前(土名)山地及高要市活道镇鳌头“桐油坪”共7处山地,共计达150亩。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提炼稀土约10多吨,获利近200万元。
据采矿点附近村民反映,他们听说租用的土地是用来开采陶瓷泥、堆废土,但签订了合同后,嫌疑团伙就让工人进场打工棚、铺水管、挖水池,弄好设备后他们将那个地方用网围起来的。嫌疑团伙开发一段时间后,就有大量废水及废物在没有进行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到附近的水沟中,对周边的农田造成减产的损失,现在被污染的地方仍有一股臭臭的味道。
经国土部门现场考查后认定,该非法开采行为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化学溶剂带来环境污染,破坏了土壤的耕作层,影响以后的耕作,污染了周边的生态。(记者孔德钦 通讯员明检宣)
- END -
您可能喜欢: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没有更多评论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