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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昨日宣布启动201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为三年,并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申报条件包括
(一)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年)》 或《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或《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规定的领域范围;
(二)申报的产品应是经过国家授权部门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三)同时要求产品的知识产权明晰、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申报方式
2011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工作将采用“网络申报+纸质报送”的方式进行,网络申报部分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pro.gdstc.gov.cn )进行。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17:30,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17:30。到达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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