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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信用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办公室的领导下,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开展了第四批全国建筑陶瓷和卫生洁具行业企业社会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在总结前三批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全国建筑陶瓷、卫生洁具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及《企业社会信用评价的总体方案》,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模型为依据。按照“自愿、诚信、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协会初审、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和行业专家组评审,报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了第四批共14家新参评企业和45家复评企业的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公示期为10天(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0月30日)。公示期内,对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有何意见及建议,请与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联系。
公示网址: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http://www.antifraud.gov.cn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网 http://www.china-china.cn
联系人:宫卫、何峰
电话:010-5781 1552 / 5781 1553
传真:010-5781 1551
E-mail:ceramics@public.bta.net.cn
附件:中国建筑陶瓷、卫生洁具行业第四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中国建筑陶瓷、卫生洁具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复评结果公示名单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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