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出台规定:上海即将成为房地产税试点
2010-10-10
来源:《陶城报》
责任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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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10月7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对于十二条规定,细化国庆节前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之前很多人的判断一样,其公布的第三条,确认了之前上海将作为房产税试点城市的消息。
但这个消息也同时表明,何时实施房产税,尚没有明确的时间表。目前上海仍主要以土地增值税来进行调控,“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除此之外,上海市还公布了未来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的计划。并承诺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年内在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郊区全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通过推进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有计划地开展郊区城镇危棚简屋改造,抓紧建设和筹措一批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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