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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转移资金启动 “双转移”企业最高可获50万补贴

2010-09-28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梁淼 阅读: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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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移到清远、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的佛山企业,将有望获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经贸局获悉,从今年开始,佛山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设立佛山市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目前,2010年度的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已转移到当地、并有实际投资的企业,均可申请。

  可申请资金补助

  佛山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佛山市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2012年佛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设立佛山市产业转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部分需要转移的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环境容量需求型产业以及因节能减排、“优二进三”、城市发展等需要转移的企业。

  按照规定,享受资金补助的转移企业必须落户在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在当地登记注册,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且已开工建设,有实际投资。每家企业获得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获得补助的数额将综合考虑当年的资金安排、转移企业的数量、投资额和注册资金等因素确定。

  入园企业数量尚不多

  本月初,佛山市委书记陈云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到目前为止,佛山转移到清远的企业有330家,整个投资额超过了480亿。转移到云浮的企业有128 家,整个投资额超过46亿。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大多数企业依然停留在签约阶段,真正在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开工投产的项目或企业并不多。

  “根据我们的统计,目前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只有个别企业真正开工建设,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也只有四五家企业进入开工阶段。”佛山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去年佛山市级财政已经安排了2000万元的产业转移专项资金,但由于有“实际动作”的企业并不多,专项资金去年并未实质启动。“今年是第一批申报,我们会尽量采取一些鼓励性措施,争取更多的企业通过申报拿到补助上限”。(记者 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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